联系人:余经理15887187845(微信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莲花国际16层
寰财企业官网:
www.kmhuanxin.com
微信号:qiyjjy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财税筹划 >
昆明税务代办分享: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1.纳税人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及“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
2.如果还是不小心成了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开展非正常户公告。税务机关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
非正常户跨区域风险管制。若本地(指厦门市)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异地(指厦门市外)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地纳税人将在厦门地区受到以下限制:
第一、在发票领用环节进行限制,在增值税发票领用时,实行交(验)旧供新,原则上按次限量供应,每次发放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不允许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在税务登记环节进行限制,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予以临时税务登记,限量供应发票。
下一篇:昆明代理记账分享:什么是“税收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