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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代账公司分享:微信红包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8-9-20 21:17:22 丨 阅读次数: 丨 文章来源:
【缘起】
要说起做私企会计,木子可算比较开心的了,因为公司老板比较大方,平时只要大伙事情做得不错,就喜欢在微信里发发红包,作为奖励。这不,一个月下来没几千,也有小几百。因为是会计,风险意识比较强,木子就担忧了,这偶尔多出来的几百块要不是要缴纳个税呢?
【就事论税】
对此,你怎么看?
可别随意下结论,关于微信收取红包要不要缴个税,税务总局可是有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就进行了明确说明,咱们来看看是怎么说的: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老板发给员工的红包显然属于个人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也就不需要缴税了!
你有异议吗?请抛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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